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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恒信集团先进单位、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12-16  作者:admin  浏览:18726 次
各公司、部室:
2011年是国家“十二五”规划的第一个年头,也是恒信集团在充分总结十年创业经验后,提出新的五年发展战略的开局之年。这一年里,全体恒信人发扬“团结联合、诚信务实、创新发展”的企业精神,秉承“恒以达业、信以做人”的经营理念,以“打造百年恒信、共创美好和谐”为发展愿景,在集团领导团队的带领下,全体恒信人齐心协力、共谋发展,恒信集团在房地产开发、路桥市政基础建设、装备制造、酒店旅游、能源、投资等主导产业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。为了肯定这些成绩,并加以发扬光大,拟评选2011年度“先进单位”、“先进工作者”给予表彰奖励。现将各公司、部门,评选名额分配,评选范围,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等明确如下:
(一)先进单位
1、评选数额
在恒信集团所属公司、单位内评选2个先进单位。
2、评选范围
恒信集团所属的各公司、部室均在评选范围内。
3、评选条件
(1)遵守国家法规,合法经营;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政令,做到令行禁止;
(2)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,业绩突出;
(3)当年未发生安全、质量事故;
(4)领导班子团结有力,员工队伍团队精神强,能“打硬仗”;
(5)创建并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;
(6)被正式授予文明单位、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的公司优先评选。
4、评选办法
由集团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,根据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公司、部室绩效考核结果,筛选出候选单位,提交年度会议预备会上进行评选确定。
(二)先进工作者
1、评选范围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三总师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,其他人员均在评选范围。
2、评选条件
(1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;
(2)忠诚恒信事业,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政令,爱岗敬业;
(3)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肯干,任劳任怨;
(4)工作能力强,业务技术精通,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;
(5)当年无安全、质量事故责任;
(6)团结协作精神好,能够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;
(7)在恒信工作满12个月,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15天。
3、评选名额分配
单位名称
分配名额
备注
房地产公司
5名
包括物业公司、海天一色商贸公司
路桥公司
8名
包括绿化公司、墙材公司、建筑公司
恒信大酒店
6名
 
恒信金山投资公司
1名
 
恒信精功投资公司
2名
 
嘉恒农科公司
1名
 
西山湾旅游公司
2名
 
装饰公司
1名
 
集团公司
3名
包括财务部、审计部、综合办公室、人力资源部和北京总部工作人员
合     计
29名
 
4、评选办法
根据分配的评选名额,由各公司、部门领导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评选,将评选出的“先进工作者”名单及先进事迹书面材料,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,在年度会议预备会议上进行评审,确定受奖励人员名单。
特此通知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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