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恒信实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员工因从业出差费用的管理,以便达到既能优质、高效地完成出差任务,又能合理节约费用的目的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凡是恒信实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员工,因从业而出差者均应按照此制度规定执行。
二、出差审定权限:
㈠国内出差:
1、各公司一般员工出差,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,三日以上由公司副总经理核准;
2、各公司部门经理出差,五日内由公司总经理核准;五日内由公司总经理核准;
3、公司总经理出差,均由集团公司总裁核准。
㈡国外出差:一律由集团公司总裁核准。
三、出差天数的确定:员工出差前应填写“出差申请单”。出差天数由派遣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事前予以核定,并按照出差审定权限核实审定。
四、预借差旅费:出差人员确需预借差旅费的,凭核准的“出差申请单”向财务部门预借当次出差相当数额的差旅费用款。
五、出差行程:员工出差时,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,公务完毕立即返回。未经许可,不得绕道或滞留,也不得绕道或延时
办理其他与公务无关事项。
六、员工出差交通工具为乘坐火车、汽车、轮船。
七、员工出差归来,必须在一周内及时填具“差旅费报销单”向财务部报账,并结清预借差旅费款项。未按规定时限报销账者,财务部门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回。
八、员工出差,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差旅报销标准报支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等费用。其中交通费按规定级别标准据实费用报支,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市内交通费、通讯费补贴(按比例报销者除外)按照标准按日计算,包干使用,超支不补,节约自用的办法。
九、员工出差,一定要本着优质、高效地完成出差公务,又要勤俭节约费用,并严格按着制度规定办事,实事求是报支差旅费用。如有违返规定虚报冒领费用者,一经查实,视情节轻重予以严格惩处。
车船费:出差人员未带车辆在标准之内凭车票实报实销,市内交通费不凭车票报销,各级工作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如下,未按此标准执行,费用超出部分自理。连续乘坐火车在6小时以上可乘卧铺,未乘坐按硬座票价的30%补助。
十、出差地点在呼市、东胜地区,住宿、就餐一律凭“出差派遣单”到恒信大酒店相应的标准住宿、就餐,超出差旅费标准费部分费用自理。
十一、具体旅费报销标准
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|
工具 级别 |
集团总裁、副总、成员企业经理 |
其他工作人员 |
飞机 |
经济舱 |
|
轮船 |
二等舱 |
三等舱 |
火车(六小时以内) |
软座 |
硬座 |
火车(六小时以上) |
软卧或硬卧 |
硬卧 |
其他工作人员乘坐飞机时,按火车标准给予报支。 |
差旅费补助标准 |
地区 标准 |
集团副总、总裁助理、三总师、部门经理,成员企业经理、副经理 |
集团公司其他工作人员,成员企业环节领导,其他工作人员 |
住宿费 |
伙食费 |
市内交通费 |
住宿费 |
伙食费 |
市内交通费 |
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 |
480 |
实报 |
实报 |
400 |
80 |
80 |
区外 |
省会城市 |
400 |
100 |
60 |
360 |
80 |
60 |
东部地级市、县 |
350 |
80 |
50 |
300 |
60 |
50 |
西部地级市、县 |
300 |
60 |
40 |
280 |
50 |
40 |
区内 |
呼市 |
350 |
80 |
40 |
300 |
60 |
40 |
地级市 |
300 |
60 |
30 |
280 |
50 |
30 |
旗县 |
240 |
50 |
20 |
200 |
40 |
20 | |